捐款方式

1、银行汇款  

户名:金华市红十字会  

账号:0188 9900 1100 1472  

开户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邮局汇款  

接收人:金华市红十字会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5楼  邮编:321017   

   

3、直接捐赠
直接将款交到市红十字会或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并提供姓名和通讯地址,以便邮寄捐赠收据
市红十字会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5楼


4、支付宝捐款 

 

捐款请备注姓名(公司)、如有用途请备注用途。 无备注用途则定位非定向捐款。 


捐赠热线:0579-82114353  


5.金华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具捐款电子票据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通知》(浙财综[2020]1号)文件精神,金华市红十字会已全面实行财政电子票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金华市红十字会已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各捐款单位和个人如需开具捐款电子票据,请你们按照下面所需资料列表,发送相关资料电子邮件到市红十字会专用邮箱chence279@163.com,邮件名称请标注为:某某单位(或个人姓名)开具捐款电子发票。

2.市红十字会在收到齐全资料后将及时为你们开具电子票据,票据开具成功后信息直接发送到你们的电子邮箱,请自行下载邮件附件打印。

3.发票真伪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验:1.浙里办app。捐赠方通过浙里办app,搜索点击我的票据,查验电子票据。2.公共服务平台。捐赠方用手机上收到的电子票据号码和校验码信息,登录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平台https://dzpj.zjzwfw.gov.cn查验电子票据。

4.开具捐款电子票据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请勿缺项):

单位捐款:单位名称、税号、捐款金额、捐款时间、联系人姓名、地址、手机、电子邮箱(手机和电子邮箱为发送电子票据所用);单位委托某个人转账捐赠的委托书照片(如单位捐款是通过个人转账)、支付宝转账截图(如捐款是通过支付宝转账)

 

个人捐款:姓名、身份证号、捐款金额、捐款时间、手机、电子邮箱(手机和电子邮箱为发送电子票据所用);支付宝转账截图(如捐款是通过支付宝转账)

感谢您的拳拳爱心!上述内容为开具捐款电子票据必备内容,请需要捐款票据的单位和个人详细填写,内容较多,敬请理解。

联系电话:82114353;82119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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