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10-08 17:31:13

 

金华市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

 

一、金华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2.负责研究制订全市红十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

3.负责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工作,规划、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制订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组织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参与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4.依法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开展人道救助和服务工作。

5.负责现场救护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普及,负责培训红十字救护员,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自救互救。

6.负责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开展红十字服务工作。

7.配合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8.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表彰工作,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参与重大疾病的预防宣传和健康教育,负责全市南丁格尔奖章候选人的组织推荐工作。

9.负责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和团体会员单位,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10.负责对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审批、核准和登记工作,指导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活动。

11.负责红十字运动宗旨理念、国际人道法以及七项基本原则的宣传传播。

12.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兄弟省(市)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

13.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4.依照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完成市人民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交办或委托的有关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为金华市红十字会本级预算。

二、金华市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红十字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357.87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红十字会2019年收入预算35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07万元,占98.9%;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3.8万元,占1.1%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红十字会2019年支出预算357.8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5.81万元,占71.5%;日常公用支出39.07万元,占10.9%;项目支出62.99万元,占17.6%

结转下年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红十字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4.0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54.0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红十字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4.0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1.6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与日常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1.88万元,占90.9%;住房保障(类)支出22.28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9.91万元,占2.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4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6万元,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34万元,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红十字事业)(项)233.04万元,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59.2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91万元,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际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28万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红十字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红十字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红十字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原因是截至目前为止市外事侨务办未安排因公出国计划,如有变化,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1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增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红十字会及兄弟县市红十字会等来金调研、考察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分项说明内容不可缺失)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金华市红十字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32万元,增长11%,主要是人员和办公经费的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金华市金华市红十字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金华市红十字会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总体情况。2019年金华市红十字会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2万元。

重点项目情况:人道救助专项资金项目53万元,1、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是红十字会的传统工作和重点工作。我市居民救护知识普及率不到14%,满足不了群众自救互救需要,急需提高市民救护知识普及率。应急救护普及已列入《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考核内容。2、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的水平直接决定着救护培训的质量。3、开展人体器官与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切实保护器官与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和接受移植者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医疗卫生体改格的重要举措;是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社会风尚,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4、根据《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政府要重视红十字应急救援的重要作用,将红十字应急救援纳入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统筹推进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库设施建设。5、加强各级红十字会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下属工作委员会运行经费2万元,用于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信息化运行维护2.7万元,用于云门户网站运行的维护及政务外网的专线费用。造干采集工作经费1.5万元用于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现场采集活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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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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